【篇一】
近期,有幸兩次赴浙江省諸暨市學習考察社會綜合治理“寶典”——“楓橋經驗”,我深有觸動和啟發.第一次是以縣政法委副書記的身份到楓橋重點學習考察楓橋社會管理中心綜合服務工作,第二次是以縣公安局局長的身份深入到楓橋派出所和鎮南警務站學習考察警務服務.盡管兩次考察的身份不同、角度不同、內容不同,但殊途同歸,對毛澤東主席曾經欽點在全國范圍推廣學習的“楓橋經驗”有了全面的、立體的、動態的、創新的認識.
一、考察認識
“楓橋經驗”其核心內容是“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其本質是在社會綜合管理服務領域群眾路線觀,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妥善化解基層一線矛盾糾紛.1963年,毛澤東主席就“楓橋經驗”批示“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從此,“楓橋經驗”成為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的典型經驗.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楓橋經驗”隨著社會矛盾的轉化而不斷創新發展,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在發展中不斷升華,并賦予其更多更獨特的內涵,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和重點環節,為當地的社會長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
當前,“楓橋經驗”已發展成為一個完備的基層社會綜合治理方案,構建了“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的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形成了分管領導包線,黨政領導、政法部門領導和經濟社會管理部門包片,機關干部第一責任人包村的“三包責任制”,完善了鎮、村(社區)企業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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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咨詢師、名調解員,對接浙江省內11家仲裁機構、105家法院等,有效的資源整合讓更多的人通過網絡得到法律解答,提供了多種糾紛化解方式,減少矛盾發生。
如果只是停留在半世紀前的交流效率上,或者只是盲目的運用現代的科技,那我們今天也不會以此發問。正是因為始終保持著將問題在第一時間解決的初心,迫切的想要幫助群眾解決實際的決心,與人民始終站在一起的恒心,以及不斷與時俱進的學習、探討、融化貫通的用心,才使得我們在這個物欲橫流的時代,,才會對“楓橋”發問“為何你如此的不同?”